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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卫生健康科普宣传员培训合作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0 15:20:00 来源: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科普高质量建设与发展,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民健康素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7年)》、《关于进一步健全机制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卫生健康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卫生健康科普宣传员的专业素养与服务能力,切实推动卫生健康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决定开展卫生健康科普宣传员培训合作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次遴选旨在确定具备资质、经验丰富的培训机构,负责卫生健康科普宣传员的培训工作。通过系统的培训,提升宣传员的健康科普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健康教育活动,推动健康素养提升,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二、时间安排

  2025年4月1日-4月30日

  三、遴选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均可参与本次遴选。

  四、遴选条件​

  (一)具备培训资质:培训机构应为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公办或民办院校、科研院所、学会协会组织,具备开展卫生健康科普培训的能力。

  (二)具备培训经验: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良好的培训口碑,具备开展类似培训项目的成功案例。

  (三)具备专业团队: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培训师资队伍,确保培训质量。​

  五、遴选流程

  (一)报名与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机构于2025年4月30日前,向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并发送至指定邮箱:WSJKJS2024@126.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健康科普宣传员培训合作机构备案申请-机构名称”。

  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机构简介及资质证明;

  2、培训方案及课程设置;

  3、培训师资介绍;

  4、过往培训成果及案例;

  5、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

  6、其他相关材料。

  (二)组织与初审:由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评审与公示:项目办将依据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团队实力、培训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培训机构,并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四)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后,与拟选机构签订培训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六、工作要求​

  (一)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应涵盖健康科普知识、健康教育方法、健康传播技巧、健康素养提升策略等,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宣传员的综合能力。

  (二)培训形式:可采用集中授课、线上学习、案例分析、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确保培训效果。

  (三)培训对象:面向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卫生健康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优先推荐基层卫生工作者。

  (四)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应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健康科普宣传员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64921394​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08号1号楼2504室

  附件:健康科普宣传员培训合作机构备案申请表​

  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